两会上没有看到有代表提取消物业这个话题。于是高喊取消物业的网友一片哀嚎。同时,之前发表“两会过后将取消物业”的大V们,也赚够了流量,不再说话了。
为什么网上的大V们能利用物业这个话题,挑起广大网友的情绪
1、利用了绝大多数网友没有这方面法律常识的情况。其实看网上很多网友的发言就知道,普法任重道远!
我们要抱怨物业不合理,先要知道他哪不合理?有网友发了十条,物业不作为的情形,其中有九条不属于物业职能范围。所以,我们要想批判一个事物首先要了解一个事物。也就是哪些归物业管。
2、利用了老百姓生活窘迫,不想承担物业费的心理。
觉得物业费高也好,低也好,国家有一个立法原则,就是小区事物由产权人决定,费用由产权人承担,国家不再插手小区的具体事物,也不再承担小区的具体费用。说直白点,真取消物业了,该多少费用还得业主出。
3、利用部分年龄较大的人群想回到过去大公社的心理。
这类网友因为从特殊历史时期走来,对大公社的管理模式有感情,这点我们要理解。但是历史就是历史回不去了!有人说要回到居委会的管理模式,居委会真的好吗?难道大家忘了过去联防队了吗?现在好多人敢跟保安吵吵两句,过去有几个人敢跟联防队吵吵两句的?同时,我们完全可以看一下周边的村委会,村委会本来就一个层级的物业工作,你看看村委会开支如果分摊到户,是比你家物业费低还是高?再对比一下两者的服务质量。
4、利用了广大网友和物业公司之前的信息不对称。
比如,网友反响较多的,“物业强行入驻,胡乱定价”。这就是信息不对称,稍微知道点物业工作的就知道,物业费的定价是由政府指导定价的。政府定的这个价格绝不是空穴来风,是合理运算过的。在这个价格范围内,物业利润就已经替老百姓压到最低了。
物业强行入驻,只是很多业主觉得物业是开发公司请来的自己没参与。但是房屋交付之前物业要做大量工作,尤其是装修期,一个如果管理不善,一个星期小区就能变成战场。这个时候我们作为业主还没有形成管理小区的能力。房屋交付后,按照法律就可以成立业委会,决定小区事宜了。现在有业委会的小区也不是少数了,为什么你们小区就不能成立呢?口号喊的再响,不如自己带头去推动去。
想要业主自治自行管理,法律绝对认可。也有小区成功的,但一定要考虑清楚。物业工作可不是部分网友说的一点技术含量没有,隔行如隔山。同时要考虑好需要承担的各项义务、法律责任,费用开支。
现在,关于物业的法律和相关制度非常健全,即强调了业主的权利,也明确了业主需承担的义务。因为业主和物业接触的越来越多,存在一些问题是正常的。有谁用手机没跟运行商有过矛盾的?去银行和银行没矛盾?所以不能以部分矛盾来考量整个行业。所以作为人大代表,得有能替大家提出的方案才行。如果确实有法律制度不合理,去提议修改制度法律。不是去考量个别业主说心情。